各单位:
根据校务专项会议工作安排,学校于2010年9月、12月进行了两次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工作。但仍然有部分符合补贴条件的职工未提交货币补贴申请。为使教职工能充分享受国家的房改政策,经学校研究决定,继续进行住房货币补贴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本次的补贴政策仍按学校《2010年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》规定执行。
2、凡2011年11月之前已来校工作、符合货币补贴条件且在2010年未申请补贴的人员(含人才派遣人员、在站博士后)均可申请。
3、时间安排
受理申请表:2011.11.25—2011.12.9
审核、公示:2011.12.10—2011.12.17
核发补贴: 2011.12.31前。
4、交表地点:办公楼503室
联系人:李葳老师; 电话:3602425。
申请表可以直接从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网站“下载专区”下载,相关链接:http://zhb.ustc.edu.cn/detail.php?ID=222。
5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放弃申请者,将视为永久放弃,今后不再补办,其补贴资金根据规定也需退还财政部。请各单位提请相关人员高度注意。
特此通知。
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人力资源部 财务处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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