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新须知

2007-10-23

         科技查新是一项十分严谨的、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科技情报研究工作。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科学性、客观性、公正性和准确性,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,委托单位在委托查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:


  1. 查新委托人应是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的主要成员,或者是熟悉项目技术内容、能解释项目技术要点的人;

  2. 查新委托人须如实填写查新项目委托单,并将委托查新项目按技术背景、研究内容和结果、创新点(创新点不得有宣传性的内容)的形式浓缩成1000字左右项目简介(打印或拷软盘或发E-mail给查新受托人);同时应提供查新项目详细的技术资料,包括研制报告、技术工作总结、检测报告等;告知该项目成员在国内外已发表的文献;提供正确的主题词;尽可能提供与该项目相关的文献报道和线索;

  3. 查新委托项目的内容一经确定后,不能随意更改;若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、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创新点,则按新项目重新计费,委托时间从修改之日起计算;

  4. 查新委托书或查新委托合同签订后,应预付查新费用或全部付清查新费用,预付查新费用不得低于查新全部费用的50%;

  5. 查新报告提供1份正本给客户,如果要求多份应事先说明,并付工本费每份30元。报告若要传真或特快专递,费用另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