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通知】关于省直参保人员“金融社保卡”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

2014-06-12

信息采集表核对和确认工作完成后,请各部门于6月30日前统一报送办公室!

关于省直参保人员“金融社保卡”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
 
各院、系,直属单位,机关各部、处、室:

根据省有关部门《关于省直参保人员发放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相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校开始启动省直参保人员“金融社保卡”的信息采集与核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学校省直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表信息已由人力资源部录入并打印。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,指派专人前来统一领取本单位省直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表。
二、信息采集表领取后,请各单位将表格下发至个人,由本人负责核对及补充缺失信息,并由本人签字确认。如本人出差、出国等,请单位与本人联系,通过邮件、电话等形式进行核定,由单位经办人代其签字确认。
四、信息采集表核对和确认工作完成后,请各单位于7月4日18时前统一报送人力资源部:
联系人  阮迪利
电  话  63600816
地  点  东区老图书馆209室
邮  箱  dili@ustc.edu.cn
五、注意事项:
1.信息采集表核对和确认的具体说明与要求,请详见附件。
2.逾期未交表格的,不能进入首轮金融社保卡的办理。
3.各单位须加强管理,不得遗失表格,不得泄露个人信息。
4.合肥市参保人员的社保金融卡办理请听候通知。
特此通知。
  
人力资源部
2014年6月11日

附件: 金融社保卡信息核对和确认的说明与要求
一、金融社保卡基本情况说明
2011年9月我校进入了省直医疗保险,参保人员所持社保卡(简称“老卡”),只有身份确认功能,无金融功能,不适应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需要,需要换发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(简称“新卡”)。“新卡”不仅仅是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,具有信息记录、信息查询、业务办理等功能,还可以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,具有现金存取、转账、消费等金融功能。

二、信息采集表分类
1. 含有个人部分信息及照片的信息采集表,经本人核对已有信息后,填写其他空白数据项,特别是证件有效期一栏,并签字确认。
2. 仅含有个人部分信息无照片的信息采集表,经本人核对已有信息后,填写其他空白数据项;并按要求提供白底彩色电子照片一份,纸质照片一张贴在采集表相应位置,最后签字确认。
3. 照片有误的信息采集表,除了核对已有其他信息并补充缺失信息以外,需要提供本人白底彩色电子照片一份,纸质照片一张贴在采集表相应位置。

三、表格填写要求
1. 本次数据采集信息项共14项,其中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、证件有效期、联系方式、联系地址、照片等为必采项。
2. 参保教职工的姓名、性别和号码要与有效证件相一致,否则无法开立银行账户。
3. 参保教职工须认真核对已打印的姓名、性别、证件号码、民族等个人基本资料。如核对正确无误,则无须填写对应的“资料更正栏”;如有误或空缺,请在“资料更正栏”里填写更正的信息。
4. 证件号码如若有误,除了需在“资料更正栏”填写正确号码外,另请提供证件(正反面)复印件一份。
5. 证件有效期如若长期,请填写“长期”;联系地址,可以住宅地址和单位地址两者选其一填写。
6. 签字确认,原则上必须由参保教职员工本人负责,如本人出差、出国等,请单位与本人联系,通过邮件、电话等形式进行核定,由单位经办人代其签字确认。

四、相片标准说明
1. 近期六个月内白底彩色正面免冠头像的电子相片。
2. 电子相片提交时,文件扩展名须为小写的“jpg”,尺寸为358×441,大小在15-35k之间。
3. 电子相片均以“姓名+身份证号”命名,打包压缩后以单位命名发至dili@ustc.edu.cn

五、其他说明
信息采集表核对确认后,人力资源部负责录入修改并提交申请,如若数据信息未能通过审核(主要是照片),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到各单位,各单位负责人通知本人重新补充相关信息。